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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处理方法)
作者:霍尔德电子 更新时间:2025-07-0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个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和排入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4.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1992年7月1日起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的投产的企业执行 单位mg/l
肉类加工工业水处理方法:
1.总体思路采用较成熟可靠的浮选法、生物接触氧化法加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同时采用格栅拦截、沉渣隔油、除砂等辅助处理工艺。
2.先对污水进行预处理,通过格栅拦截、沉渣隔油、初沉、调节池等过程,使污水水质、水量稳定,减轻后续生物处理的冲击负荷。
3.含少量油的出水通过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使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大幅度降解。
4.生化处理后的污水采用物化法,通过混凝沉淀去除生化中脱落下来的悬浮物。
5.沉淀后的出水再经过消毒处理即可按设计要求合格排放。
6.工艺流程简捷、工程造价低、运行经济、便于管理。
肉类加工及肉类加工工业是轻工领域有机污染比较严重的工业之一。为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近年来肉类加工及肉类加工工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每吨产品污水排放量有较大程度地降低,但是随着产品产量的增长,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呈上升的趋势,因此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处理肉类加工工业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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