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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指标及限值)
作者:霍尔德电子 更新时间:2025-07-05
近年来,全国每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均在600亿元以上,其中大部分为各级财政资金。可以预见,我国对于农村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会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规模将持续增长。但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治理进度缓慢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既有设施闲置停运两方面。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总体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滞后。2021年全国约2.7万个乡镇、48.13万个行政村、236.08万个自然村,共有污水处理厂1.5万多座,处理能力约3100万立方米/日。相关研究匡算,全国农村地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5960万立方米/日,处理设施的数量、覆盖率、处理能力等均不能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一些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县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低于10%,农村地区普遍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二是处理设施闲置、停运现象较为突出,许多地区的处理设施建成后处于空转或无法使用的状态。一些地区处理厂(站)的设计处理水量远高于实际进水量,难以维持设备正常运行。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多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活性污泥法等生物处理工艺,进水指标浓度或进水量过低导致微生物失活,运营方不得不通过投放碳源甚至污染物的方式保持活性。还有一些地区配套管网缺失或破损,处理厂(站)建成后收不到水,造成处理能力的浪费,进一步加剧了处理能力不足。此外,许多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缺乏有效维护,生活污水在排污管道内积存,反而成为新的集中污染源。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成因:
一、治理工作统筹谋划不足,未做到因地制宜,县域专项规划缺少必要信息
二、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一些地区难以保障持续投入
三、设施长效运行缺乏必要的信息、管理、技术和政策支持
四、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标准
除上述原因外,村民参与缺位也是造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设施闲置的重要原因。一些村民普遍存在“污水治理是政府的事、别人家的事”等心态,建设时不配合、运维时不关心、损坏了不痛心;一些地区村民环保意识较为薄弱,对于接管入户、污水处理收费等理解不够,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指标及限值(日均值:单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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